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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紛擾多時的高峰私生子案終于在終審判決后畫上了句號。終審判決駁回了王納文的上訴,維持了一審法院作出的高峰于2004年9月起每月付給兒子王圣元撫養費人民幣1000元,至王圣元18周歲止的判決。雖然官司終于了結,但是
昨天臺灣媒體卻引述內地影視圈傳出的消息說高峰和那英分居了。
二中院認為,王圣元要求生父高峰支付撫養費,理由正當。但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應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原審法院綜合考慮上述因素,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雙方當事人的實際情況,所酌情確定高峰應定期支付撫養費的范圍和數額并無不妥,當事人應自覺遵照執行。對于王圣元過高的上訴請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另外指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官司終結時,昨天臺灣《中國時報》頭條卻爆出高峰因為再次出去“鬼混”被那英發現,那英心情低落而提出分手之說。不過有媒體向她的經紀人邱黎寬求證,邱黎寬卻說:“我沒聽說過這事,可能是那英這陣子都在家帶小孩,少出門,外界才有這些八卦的揣測吧。”而記者致電那英的姐姐那辛,她的態度是不置可否,她先說不太清楚,說給問問,于是晚些時候記者再次致電,她立刻表示不知道這事,已經很久沒和那英聯系了,記者問起為什么那么久沒和那英聯系,她則表示:“我什么都不知道,這些都是我們家的事,你就甭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