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人類基因組倫理法律社會委員會主席邱仁宗教授
反方:“基因合作”我們要謹慎為之
——中國人類基因組倫理法律社會委員會主席邱仁宗教授
邱仁宗,畢業于清華大學文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華中科技大學人文學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醫學部兼職教授,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教授,生命倫理學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自然辯證法研究會副理事長兼科學哲學委員會主任委員。
鑒于幾年前發生的哈佛學者徐希平制造的“安徽基因外流事件”,中國人類基因組倫理法律社會委員會主席邱仁宗教授認為,我國在接收此次由私人贊助的“尋找人類起源計劃”時應該謹慎為之。
“共享”中國基因需要合法化
“基因資源的保護和防止外流,關鍵在于管理”。邱仁宗教授表示,此次美國國家地理協會和IBM聯手啟動在全世界范圍內探索人類的起源及遷移的項目,無疑是個有益的嘗試,但仍需符合中國的法律。1998年我國科技部和衛生部聯合頒發的《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對于中國境內的人類遺傳信息資源,包括遺傳病家系和特定地區遺傳資源的數據、樣本,我國應享有專屬持有權。“因此,同中國進行基因研究合作項目的國家或個人應先向衛生部和科技部的基因管理辦公室申報,經過批準后才可在采集基因樣本‘留底’后,送往國外的研究機構”。邱仁宗說,“我們不希望再看到類似安徽基因外流事件的發生”。
中國的付出大于回報
“參加這次探索活動,我們所提供的支持將大于回報”。邱仁宗說,去年復旦大學和中國科學院遺傳研究所發表的《人類基因組多樣性》研究中已經指出,華人占大多數的東亞人群起源于非洲。“此次探索世界人類的起源,相信此前中國提供的研究數據十分重要”。中科院副院長陳竺此前在接收媒體采訪時也表示,中國豐富的遺傳資源是最大的優勢。中國是世界最大的人口大國,也有世界最大的疾病人群,適合進行基因組多樣性的研究,特別是與疾病相關的藥物研究。而且,在中國的某些地區長期蟄居的居民,極少遷移和流動的習慣也保持了“血統的純正”,利于基因采樣研究。
鏈接:
安徽基因外流事件回放:
2000年12月20日,美國《華盛頓郵報》上登載了一篇題為《挖掘農村DNA富礦》的報道:自1995年以來,在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徐希平博士的協助下,安徽大別山附近數以萬計的百姓為哈佛大學與中國的合作項目“貢獻”了血樣,這些血樣進了哈佛基因庫,最終用于對哮喘病、糖尿病和高血壓等疾病的研究。由于這些血樣對研究和開發藥物具有彌足珍貴的價值,徐希平的研究小組獲得了國外大筆的研究經費。
2001年1月11日,新華社特稿部記者熊蕾和汪延,在安徽省岳西縣大別山深處采訪到61歲的農民儲勉齋一家。他們家有四口人參加過兩次體檢抽血——“把胳膊從一個小洞伸進一塊黑布簾子,感覺到針扎的痛。”他看不見自己被抽了多少血,只知道來參加免費體檢。
2001年3月26日,熊蕾和汪延在《瞭望》雜志發表了《令人生疑的國際基因合作研究項目》指出:“在國際合作以及學朮研究中,為了局部或個人的利益,就可以忽略或犧牲國家利益嗎……我們支持基因研究領域的國際合作,但不能以犧牲公眾的知情權和國家的根本利益為代價。”
2002年3月28日,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下設的“保護人類受試者辦公室”向哈佛等機構亮出黃牌:它們在中國進行的15個人類基因研究項目之中,存在“廣泛而嚴重的違規”。15個項目中,有12個是由中國學者徐希平教授主持的。
國際社會關于基因的原則
2000年12月2日中國人類基因組社會、倫理和法律委員根據聯合國的相關原則會達成共識:人類基因組的研究及其成果的應用應該集中于疾病的治療和預防,而不應該用于優生;在人類基因組的研究及其成果的應用中應始終堅持知情同意或知情選擇的原則;在人類基因組的研究及其成果的應用中應保護個人基因組的隱私,反對基因歧視;在人類基因組的研究及其成果的應用中應努力促進人人平等,民族和睦和國際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