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前的招牌是體現一個單位的屬性以及職能的標志,它能提供某種客觀、真實、特定的指引和宣傳。因此,它具有一定意義上的廣告作用。然而,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在招牌的使用和管理中,卻存在著不少問題。 首先,招牌字體不規范,招牌上使用錯別字、繁體字甚至簡化字繁體字混
用的現象時有發生,讓人啼笑皆非。 其次,設置不統一。招牌設置應充分體現單位屬性和職能,主題要鮮明。但綜觀現行招牌的設置,可謂是龐雜無序。一些企業不僅掛著企業的牌子,而且還把企業設置的一些內部機構、臨時機構、聯合機構也紛紛掛到門口,充斥門面。更有甚者,一些企業為了裝點門面,招攬顧客,競相掛出了總經銷、總代理
的招牌,少則一兩個,多則三五個,難辨真假。
再次,管理不統一。目前,因為國家沒有制定關于招牌的掛置和管理等方面的規定,企業設置招牌便無章可循,有些單位對招牌的制作、書寫、懸掛等便自行其是。
應當看到,在市場經濟中,一個小小的招牌就是一個廣告,它不僅展示著一個企業的地址與位置,而且也起著廣泛的社會宣傳作用,同時對一個城市的市容市貌也有著較大影響。
筆者認為,有關部門對招牌的規格、設置以及字體等,都應從登記源頭、使用環節和日常監督的全過程抓起。一是在企業登記過程中,登記機關應該嚴格按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來核準,企業名稱的用字要嚴格按照國家統一規范的文字使用,不應在書寫、使用企業名稱時,簡化、繁體、同音字相混淆。
二是從源頭上遏制招牌使用中的多、亂、雜等現象。企業的名稱一經核準,企業就只能使用一個招牌。如有的企業多門口或多經營場地,確需多設招牌的應報請核準的部門批準。企業在新增和擴大經營項目時,可通過多種廣告媒體進行宣傳和報道,不應以多設招牌為經營手段。
三是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招牌在制作過程中,必須符合語言文字規范,規格應符合市容美化規定,使用必須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
四是管理要規范化。有關部門應盡快出臺對招牌使用、管理的規定,使執法部門有法可依,使招牌的設置、使用、管理盡快走上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莊奎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