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人事部主管的《中國人事報》日前刊發題為《對“官民比”的思考》的文章稱,從大家對“官”的普遍認識來講,進行“官”民比應以黨政機關干部數和人口數來算,這樣算來中國的“官民比”應是1∶197.69。
這篇署名“任宣”的文章說,近來,1∶26的“官民比”成為一個輿論熱點,特別是在網上,吸引了不
少人參與討論。從討論情況看,對“官民比”的分析越來越深入,越來越趨于理性,筆者從中受到很多啟發。
啟發之一:“官”的概念要科學界定。財政供養人員不一定都是“官”。1∶26是從財政供養人員4500多萬人與全國人口之比算出來的。實際上,財政供養人員又分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據統計,黨政機關干部人數為653.67萬人,事業單位為2903萬人(兩項之和仍比4500多萬少1000萬)。事業單位人員主要從事教育、衛生、文化、科技等政府公共服務事業,從大家對“官”的普遍認識來講,進行“官”民比應以黨政機關干部數和人口數來算,這樣算來中國的“官民比”應是1∶197.69。
事業單位人員雖然是財政供養的大頭,但他們從事的工作是政府提供給民眾的公共服務。據統計,縣以下事業單位人員為2395萬人,其中從事教育、衛生、農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占到65.67%,多為中小學教師、縣鄉醫護人員,還有農機、農業技術、畜牧獸醫等,他們的工作服務主要面向廣大農村鄉鎮。但對于基層特別是廣大農民來說,這些人才不是多了,而是依然偏少。據統計,我國農村人口中,78人中有1名教師,384人中有1名醫護人員,678人擁有1名農業技術人員。從實際需要出發,對這些人員不是“減”的問題。他們已不是傳統概念中的“官”,而是政府公共服務產品的制造者。
啟發之二:現代政府和古代封建社會的政府不可比。在封建社會,官是代表封建朝廷“治”民的,在當時自然經濟的條件下,官吏是完全靠農民養活的。而現代社會則要求政府提供越來越多的公共服務,包括維護社會治安,發展教育、文化、衛生、社會保險等公共服務事業。國家越發展越富有,提供給公眾的社會公共服務事業就越發達,在公共服務領域就職服務的人員數量也就越多,這已成為現代發達國家的一個發展趨勢。據有關資料提供的財政供養人員與人口的比數:美國為1∶15,法國為1∶11.5,德國為1∶15.77,香港600多萬人口有3萬多警察,卻沒有聽見有人喊“令人堪憂”。政府的錢用在服務民眾上是應該的,至于其中的腐敗現象以及服務質量不佳等問題才是民眾聲討的目標。“官民比”的多少在這里已經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了。
十屆人大三次會議剛剛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把財力物力等公共資源更多地向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傾斜”,提出“大力發展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強調“切實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全面建成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加強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和衛生隊伍建設”等等。國家能拿出公共財政資源來做這些事,直接惠及百姓,也是國家有實力的表現。隨著加強社會管理以及各項事業的發展,也加大了對人才的需求,擴大了就業渠道,有什么不好呢?
當然,轉變政府職能,精簡人員,始終是政府機構改革不斷深化的課題。如何提高政府公共服務的效益,加快事業單位改革,特別是通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激發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力,提高人員素質和能力,從而提高公共事業服務產品質量,是事業單位改革的探索和追求。相信隨著兩項改革的不斷深入,政府公共管理與服務水平會不斷得到提高。
(任 宣)
責任編輯: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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