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網聊時認識了“美眉”,網游時買到了“迷魂藥”,網下再用迷藥迷倒網友搶劫,近日,島城各區法院
都收到類似案件。法官提醒謹慎結交網友,防止有人利用網絡“一條龍”服務實施犯罪。
2004年12月5日晚上,榮成市無業青年姜某把女網友劉某約來住處。事先,他就做好了準備,花36元從網上買來6片含有某種藥物成分的“迷魂藥”。為證明藥效,姜某自己服用2片,發現果然能使人昏睡。在與劉某發生過性關系后,姜某給劉某喝下藥,趁機將劉某隨身物品洗劫一空,甚至連價值十元的項鏈也不忘一并拿走。昨天,此案在市北法院開庭審理,市北區檢察院周婷娟透露,如果姜某搶劫罪名成立,將被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近日市南區人民法院也審理一起類似案件。2004年7月,解某網上聊天結識了女青年范某。8月12日兩人網下約會,當晚入住賓館。第二天早晨,解某起床后見范某仍在熟睡中,順手牽走范某的700元現金和價值3230元的兩枚戒指。法院以盜竊罪一審判處解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四方區檢察院近日也對化名“毅力戰勝色心”、網下用迷藥騙錢騙色的林某進行批捕。法官介紹,大部分被告人都是通過視頻聊天尋找目標,并且花言巧語騙網友出來見面。(記者趙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