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昨日說,以下五類礦井須立即停產整頓:超通風能力生產的礦井;沒有按規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統等的高瓦斯礦井;有瓦斯動力現象而沒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礦井;在建、改擴建礦井未經安全生產“三同時”驗收而擅自投產的;在規定期限內沒有提出安全生產許 可申請的礦井。 要依法予以關閉取締的有四類礦井:無證非法礦井;擅自恢復生產的礦井;不能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礦井;拒不停產整頓或者停而不整的礦井。
要依法予以關閉取締的有四類礦井:無證非法礦井;擅自恢復生產的礦井;不能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礦井;拒不停產整頓或者停而不整的礦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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