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3月16日電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6日對原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長、首發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畢玉璽受賄、私分國有資產一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畢玉璽因犯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死緩。 據法院介紹,經法院審理查明,畢玉璽于1993年至2004 年間,共計受賄1004萬余元,私分國有資產300萬元。
據法院介紹,經法院審理查明,畢玉璽于1993年至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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