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福布斯》中文版公布了中國文體明星年收入排行榜。面對榜單,劉曉慶堅決不承認自己是富人。“我去年的年收入,絕對沒有730萬,我的收入哪有那么高啊?《福布斯》純屬是沒有事實根據,誤導讀者,這是對我個人不負責任!”“其實,我現在生活非常困難,妹妹、表姐一大家子人,跟著我過日子…
…”(3月15日《工人日報》) 想想看,這事兒擱在5年前10年前,而不是因稅案取保候審僅出獄一年零5個月的當下,劉曉慶會怎么樣?前些年她自稱億萬富婆那副趾高氣揚不可一世的模樣兒,不上榜才會不高興呢!作為中國影后的她,那個時候怕誰呀,自然也不怕冒富。如今卻將《福布斯》之類視為異端,不能不說對于財富有了深刻的理解。 比如,劉曉慶從此知道,財富不僅要干凈,而且要合法。“我去年掙了多少勞務費?有合同、有收據,交了多少稅,劇組都有很多人看見。誰都可以去查一查,我去年的收入到底是多少。”表現了一種坦然。即使自己的排名已經從前幾年《福布斯》的前十名,跌落到了第45名,盡管她可能真的窮了許多,但她除了拼命掙錢養家,就是想著交納稅款以及罰金,用她的話說,“去年,我所有拍片掙的勞務費,除了支付一大家子人平常過日子的生活費外,基本上都拿去交稅款罰金了。我今年還得拼命拍片演戲掙錢,爭取早日把稅款罰金交齊。” 你可以說,這是劉曉慶被關怕了。但我認為是法制觀念在劉曉慶心里扎了根。 敬畏法律,誠信做人,遠比賺多少錢,上什么榜,出什么名更重要。尤其是作為公眾人物的演藝大腕,一言一行都有示范的價值和意義。我并不是說普通公民的道德覺悟就低,我想說的是那些扮演英雄大唱《愛的奉獻》的人們,理應比普通公民有更多的道德擔當。要做到這一步,最起碼的是守法遵法,誠實勞動,有所畏懼,畏公眾,畏公德,畏公法,自重自愛。錢賺少了自奉儉約,過一過簡單的生活,也沒有人嫌棄你。錢賺多了,也別志得意滿盛氣凌人,更不能自我暈眩,不知天高地厚,膽大妄為,無法無天。事實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財富在法律面前同樣是平等的。你以為你是誰,你是影后又如何?照樣是法不容情,這是法治的進步。劉效仁《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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