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慶海,男,1974年10月1日出生于浙江省江山市,原系江山市鳳林鎮中心小學教導主任。
去年4月1日下午1時許,姜慶海見徐某等幾名同學在校園教學樓邊水溝里爬,遂對他們進行了批評。但徐某和另一名學生不聽。于是姜將這兩名學生叫到了辦公室并交給了徐某的班主任。由于班主任有事,便叫兩人先回教室。
之后,姜慶海檢查徐某作業,發現徐某的作業很糊涂,即叫徐跟其走。走至教學樓與宿舍水池邊,姜見徐仍在漫不經心地嘻笑,十分惱火,上前抓住徐的衣服,朝徐的臉上猛打了一耳光,致徐當即癱軟下去。
姜見狀將徐扶進自己宿舍,并抱徐到床上休息。當天下午3時30分許,姜見徐仍然昏睡不醒,擔心體罰學生的事情敗露,遂用雙手猛掐徐的脖子,直至其死亡。之后姜將徐的尸體藏于宿舍里的電視機柜中。
4月4日凌晨1時許,姜趁夜晚無人之機用自行車將徐的尸體搬運出校園拋置一水溝里。4月10日,徐的尸體被村民發現。6月2日,姜慶海被抓獲歸案。
日前,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故意殺人犯姜慶海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記者 陳淦 通訊員 藍建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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