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商昨答復早報消費維權熱線:兩天內一定送貨上門 早報訊“今年1月3日,我在海博家居訂購了一套康的牌家具,單據上寫的是20天左右送貨。20天后其它貨都送到了,可就是沒有送來睡床,經銷商說是因為廠家發錯了貨,并答應我馬上給換貨。可等到現在也沒有消息,60多天過去
了,與承諾的時間差得太大,我要求廠家給予賠償。”前天,市民劉女士撥打早報消費維權熱線2882315反映說。 昨日,記者聯系了康的家具青島經銷商,有關負責人答復說,昨天上午,劉女士的床已經由廣東廠家送到青島。對于工作中的失誤,康的家具向劉女士表示歉意,并決定將一只價值600元左右的花架贈送給劉女士,并在兩天內給劉女士送貨上門。對此劉女士表示十分滿意。(實習記者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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