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在今年北京市“兩會”上被關注的居民樓底商擾民問題,在此次全國政協會上依然“熱度”不減,政協委員出招建議建立經營場所會審制度,以全面根治“上宅下店”所帶來的底商擾民問題。 “目前,城市的管理手段及法律法規顯然遠遠不能適應創建綠色人居環境的要求
。”全國政協委員郭松海向記者說,上宅下店的樓房、前店后宅的社區,店內經營餐飲、茶藝歌舞,造成油煙污染、噪聲擾民等問題,群眾反映強烈。“一些臨時建筑聚集的地方,形成占道經營的馬路經濟、圍墻經濟,帶來城市環境的臟亂差,成為市民投訴的熱點”。 郭松海委員認為,建議城市建立并實行“經營場所會審制度”,以便從源頭上治理城市的噪聲擾民、臟亂差現象。住宅樓內禁開商店 晚報訊目前有不少居民出于盈利目的,把自己的住宅租給別人開公司,受到干擾的居民反映很強烈,治安也不好管理。昨天,來自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的顧問總建筑師李銘陶代表建議,有關部門應該制定法規,禁止在小區住宅樓內從事商業活動,并依法對小區內已有的公司進行清理。 “現在在小區里辦公司,開發廊、美容店,設維修站、診所等商業活動的現象十分普遍,因為無法律可依,物業公司也不聞不問。”李銘陶代表說。李銘陶代表建議,有關部門應針對這類問題出臺相應的法規,明令禁止在小區住宅樓內從事商業活動的行為,并組織執法人員對小區內仍在營業的公司及商店進行清理整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