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稱“汽車三包規定”)結束征求意見已一個多月,正式規定的頒布引起業內外的廣泛關注。昨天,在上海汽車政策及市場信息研討會上,上海大眾政策研究室杜亦兵透露,根據行業內部信息分析,“汽車三包規定”很可能于今年3·15期間正式頒布。
據悉,目前該規定出
臺的阻力來自于國內汽車廠商,很多汽車廠商還在向有關部門提建議,要求對某些環節進行修改。因此,“汽車三包規定”的推出被一再延期。
杜亦兵表示,從目前頒布的征求意見稿來看,與當初的送審稿相比已經有很多改動。在法律依據方面,“汽車三包規定”僅保留了《產品質量法》,刪除了《消費者保護法》和《合同法》,在縮小適用人群的同時,進一步強調了對消費者作為弱勢群體的保護。在銷售商承擔的義務方面提出,只要在合同中有所注明,有瑕疵的車也可以銷售,這比原稿更加符合實際。在眾所關注的退貨規定方面,與送審稿相比,“汽車三包規定”征求意見稿增加了一個限制條件,即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5次又出現同樣問題,消費者才可以提出更換,實際上提高了換車的難度。
杜亦兵向記者透露,目前來看,“汽車三包規定”一旦實施,仍會在若干方面出現爭議。首先是鑒定費用由誰承擔的問題,消費者往往很難承擔高額的鑒定費,這將會導致一系列的糾紛無法按照正常渠道妥善解決。其次,由于三包規定涉及到消費者、修理商、銷售商、生產商之間的復雜關系,規定本身并沒有明確規定退車、換車由誰來負責,如何追償,很容易導致互相推諉,而且容易造成修理商和消費者串通騙取車商換車或者退車。□記者林勁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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