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2月18日訊 記者今天從濟南市政法部門舉行的“平安濟南”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濟南市堅持辦案與服務并行,懲治與保護并重,打擊與防范并舉,去年先后為41名舉報不實的企業領導干部洗清不白之冤。
據了解,濟南市去年把懲治腐敗的矛頭重點指向對改革發展破壞大的大案要案,共查處職務犯罪231件308人
,其中大案140件,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46人。在立查的大案中,貪污賄賂50萬元以上的25件,100萬元以上的15件。瀆職犯罪造成損失50萬元以上的11件,100萬元以上的3件。
同時,濟南市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執行政策出現偏差與鉆改革空子實施犯罪的界限,做到該打擊的堅決打擊,該保護的依法保護,能挽救的盡力挽救,實現了執法辦案的法律效果與政治、經濟和社會效果的進一步統一。通過辦案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直接經濟損失5565萬元,配合主管部門幫助5家企業盤活了資產,使其走出困境;先后為41名舉報不實的企業領導干部澄清了事實,恢復了名譽,讓他們身心輕松地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企業發展中去。記者晁明春 報道
編輯 張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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