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8日電
解放日報報道,200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藝術院校、高校藝術專業招生考試啟動。教育部門和高校在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時,對藝術類專業招生特別關注,嚴把命題、監考、評分關,嚴格執行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許多高校與藝術專業考試命題教師簽訂“保密協議”。教育部門規定:相關輔
導班教師不能參加藝術專業考試閱卷和監考工作。華東師大等高校還取消了藝術專業考前輔導班。
今年上海市對高校應用藝術設計類專業實行統考,每份試卷都由7名閱卷老師在電腦上單獨評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算出平均分。上師大音樂類考試,考官和考生都是隨機抽簽進入考場;復試時音樂、舞蹈等專業考試全程錄像,評分如有爭議,可當場調出錄像復評。上音音樂劇表演專業考試,首次試點設立校外專家庫,復試時隨機組織國內外專家對考生評分。
上戲規定,赴外地的招生小組須團體行動,如有教師不經許可單獨行動,將被取消招生資格;專業考試必須錄像,將錄像資料帶回學校后再接受校方評審。(徐敏)
特約編輯:張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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