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記者甄世宇)中國人民銀行昨日公布草擬的《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規定,在網絡上篡改人民幣圖樣將被處以1000元到3萬元不等的罰款。
這是中國人民銀行首次專門為規范人民幣圖樣的使用草擬管理辦法。此前,相關的原則性規定只散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
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中。
根據征求意見稿中的規定,只要使用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貨幣的完整圖案或主景圖案都必須報請央行審批,并加蓋“圖樣禁止流通”的字樣。這包括通過各種手段在宣傳品、出版物和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縮小和同樣大小人民幣圖樣的行為。只有法人的非商業行為才有可能獲得批準,個人不能使用人民幣圖樣。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中特別規定了在網絡上使用人民幣圖案,必須向央行報告。并規定,不得篡改人民幣圖樣、毀壞人民幣形象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十類行為。
網上曾經流傳過一張編號為GC92853835的50元“美女版”人民幣。它的整體圖案與其他人民幣沒有什么差異,但是在人民幣中央處的人物圖案已經“變”成了一個衣著暴露的美女像,就連鈔票側面的水印也難逃此劫。
辦法一旦出臺,這樣“篡改人民幣圖樣”、“宣揚淫穢……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行為,將受到經濟處罰。
按照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規定,在網絡上使用人民幣圖樣的,屬非經營活動的,由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屬經營活動的,由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這項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已經公布在央行網站上,3月4日前單位和個人都可以通過信函、電子郵件或傳真的方式將意見或建議回復中國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