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天從市勞動保障局獲悉,經市政府同意,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于日前轉發了省勞動保障廳和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市決定在春節前為企業退休人員增發并補發養老金,7個月的補發養老金將在本月6日前全部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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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列入這次調整養老金范圍的是,2003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不含按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經測算、核對,我市共有32.3萬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屬于這次調整范圍,調整增加額從2004年7月1日起補發至2005年1月,全市共補發資金近1.5億元,2005年2月起隨當月基本養老金一同發放。為確保春節前將補發的1.5億元養老金發放到每位退休人員手中,有關方面將于2月6日前全部通過代發銀行劃入個人賬戶。
市勞動保障局有關人士解釋說,這次養老金調整還在普調的基礎上,對退休早、養老金偏低人員進行了適當傾斜。這次調整以2003年12月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其調整標準是,普遍調整按兩部分計算增加,一是每人每月按30.5元絕對額增加;二是按2003年12月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3.6%計算增加。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養老金:一、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二、1954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三、199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這次調整還對按規定參加我市農工商企業社會養老保險,參保時已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享受最低養老金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本報記者
劉芳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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