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綜合消息 “環保風暴”又有新進展。國家環保總局日前向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發出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和“限期改正通知書”。這些文件已在環保總局的官方網站上公布。
1月18日,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在北京宣布停建13個省市的30個違法開工項目,這些項目都是在環評報
告書未獲批準的情況下就已開工建設,有些工程已基本完成。國家環保總局1月24日宣布,30個違法開工項目中的22個已按規定停止建設,但包括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負責建設的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三峽地下電站、三峽工程電源電站在內的8個項目沒有執行停建的規定。
據悉,在執行了處罰通知書這個程序后,如果三峽總公司依然不停建,環保總局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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