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針對一些醫院不配合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現象,衛生部昨天明確表態,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委托醫學會直接判定傷殘等級,醫院承擔全部責任。 衛生部強調,醫療機構違反《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不如實提供相關材料或不配合相關調查,導致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不能進行的,應當承擔醫療事故責任。患者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判定醫療事故等級及責任程度請求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委托醫學會按照《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對患者人身損害的后果進行等級判定,若二級、三級醫療事故無法判定等級的,按同級甲等定。責任程度按照完全責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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