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開文化公司非法出版雜志,“編輯部主編”王秀芹近日將在四方區人民法院接受審判。據悉,此案是我省最大的一起經營非法出版物案件。
2000年底,從濟南來青的王秀芹注冊成立了青島市世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既然是文化公司,王秀芹就琢磨著干點文化的買賣,在
沒有任何出版手續的情況下,她和李世輕、王發東以該公司的名義開始非法出版雜志,《都市潮》、《流星雨》、《都市人》,“雜志編輯部”進行了明確分工,王秀芹負責從網站下載文章稍作編輯,王發東負責排版、美術設計、發行,李世輕負責排版和聯系客戶發行,最后再由王秀芹審核定稿。時髦的刊名配上從“搜狐”、“新浪”、“網易”等知名網站上下載的文章,雜志的銷路銷量都紅紅火火,2001年底到2004年4月,《都市潮》雜志出版了13期,2002年8月到2003年10月《流星雨》出版7期,2004年5月到8月,《都市人》出版2期,雜志發行到約30個省、市,共計發行498585冊。
近日,四方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對王秀芹、李世輕、王發東提起公訴,四方區人民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趙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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