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的,一經查實,免去職務再處理。昨天,杭州市召開新一年組織工作會議,重申對領導干部任用、選拔的監督力度。組織部門同時希望市民通過12380和85250005舉報電話,對領導干部進行監督。
加強對黨政一把手監督
杭州市委組織部
明確表示,今年,要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的管理和監督。
具體措施包括,通過完善黨政一把手年度總結報告制度,以及對照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述職述廉、民主評議、談話誡勉和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對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進行監督。同時,將進一步完善巡視制度,有計劃地對縣(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開展巡視工作。
買官賣官先免職再追究
相關負責人指出,對跑官要官的,至少在一段時間內不能提拔使用,情節嚴重的進行組織處理;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非組織活動的,堅決查處。已經提拔的,從領導崗位上撤下來,并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對受賄賣官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對行賄買官的,一律先免去職務,再按規定處理。
如果出現違反《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現象,作出的干部任免決定一律無效,由黨委(黨組)及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予以糾正;凡本地本單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重、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查處不力的,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帶病”干部不得上崗
市委組織部特別強調,堅決防止和杜絕群眾反映很大的“帶病”干部上崗或提職。如果發現“帶病上崗”、“帶病提職”的干部,要對其選拔任用過程進行調查,確實存在用人失察失誤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這包括:對在干部考察過程中反映有嚴重違紀問題且線索具體的,進行認真調查考核;對擬提拔的干部,在提交黨委(黨組)討論決定前,均要先聽取紀檢監察機關的意見;對新提拔的干部均要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任前公示制和試用期制,并進行任職談話;干部提拔后,要進行跟蹤考察了解;對在重要崗位上的干部,發現有嚴重問題線索、不宜繼續從事現崗位工作的,要先從該崗位上調整下來。
到發達國家招聘干部
今年,在嚴肅查處腐敗現象的同時,杭州也將采取另外的形式提升人才工作服務水平。如,在適當的時候由組織部和市人事局等部門聯合組織,到發達國家去選拔和招聘一批專業性強、目前杭州市比較緊缺的、高層次的領導職位、企業高管職位或專業技術職位。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