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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簽署第428號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的決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根據這個決定作相應修改。 《國務院關于修改〈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的決定》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改的部分內容是:鄉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可以在批準的范圍內開展放置或取出宮內節育器、輸卵(精)管結扎術和早期人工終止妊娠術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但須具備相應條件。 此外,修改后的條例還規定,各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定期互相通報開展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的審批情況。
《國務院關于修改〈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的決定》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改的部分內容是:鄉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可以在批準的范圍內開展放置或取出宮內節育器、輸卵(精)管結扎術和早期人工終止妊娠術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但須具備相應條件。
此外,修改后的條例還規定,各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定期互相通報開展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的審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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