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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叢剛) 曾經炒賣到十幾萬元的進口汽車配額許可證將一去不復返。昨天,商務部網站首次公布了《汽車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證簽發管理實施細則》。該細則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我國根據入世承諾取消進口汽車配額制度之后,進口汽車的管理將由配額制改成簽發制,從而取消量的限制。 《細則 》第六條規定,申請汽車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證》可通過網絡(商務部授權網站),也可以以書面形式向發證機構提交申請。在進口汽車數量上沒有再做出特別的限制。中國汽車工業咨詢公司總工程師趙巖對此評價說,《細則》的頒布表明,我國進口汽車制度已經由“剛性”管理轉變為“柔性”管理,這是一個市場逐漸開放的過程。 《細則》規定,對于申請進口汽車用于銷售的,除具有內容正確且形式完備的許可申請外,還需提交汽車品牌經銷授權證明材料。凡內容正確且形式完備的許可申請,發證機構收到后應在管理可行的限度內立即核準,特殊情況最多不超過十個工作日辦理完畢。
《細則
《細則》規定,對于申請進口汽車用于銷售的,除具有內容正確且形式完備的許可申請外,還需提交汽車品牌經銷授權證明材料。凡內容正確且形式完備的許可申請,發證機構收到后應在管理可行的限度內立即核準,特殊情況最多不超過十個工作日辦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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