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春12月21日電(記者
馬揚)自2005年起,長春市將改變試卷定學校的中考錄取方式,把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作為中考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日前出臺的《長春市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
,今后的招生工作將在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定、高中招生錄取三方面進行改革。從2005年開始,長春市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將打破單一的紙筆試卷形式,實現考試方式的多樣化。根據新規定,2005年和2006年首批錄取的重點高中的推薦生,其綜合素質評定將采取多樣化評價、全面考核的辦法。從2004年初一新學期開始,長春市已在所有初中制定了《長春市中學生成長記錄冊》,對全體學生在道德品質、學業成績、運動健康、審美與表現、操作與實踐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同時建立學生成長記錄袋,實行等級加描述性評語的形式進行評定。
自2007年起,在初中畢業與高中招生考試中,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成績將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包括道德品質、學業成績、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操作與實踐五方面內容,每項測評結果由百分制轉為A、B、C、D等級評價。此外,長春市還規定,今后中考將實行初中畢業考試與升學考試兩考合一。除被錄取的推薦生外,其余初中畢業生必須全部參加中考,否則不予畢業。
特約編輯:張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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