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已經過戶的房子,竟然會“飛”了。本報資料照片,圖文無關。 |
   過戶后面臨撤證的魏先生期待有人幫助他討個說法    買二手房遇上一對“假夫妻”,
房產過戶之后,“真丈夫”卻出來叫板要求撤消房產證,這樣讓人難以置信的蹊蹺事竟然讓魏先生遇到了。    事件回放找“假老公”真賣房
   去年5月,魏先生以近20萬元的價格,從李女士處購買了一處二手房,該處房產的產權人為李女士已經離婚,在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的時候,李女士與前夫吳先生一同前往,并一起辦理完畢過戶手續。自此之后,原房主李女士就一直“蒸發”不見蹤影。在魏先生拿到鑰匙的第二天,一男子找上門來,聲稱他才是李女士的前夫吳某。
   原來,當初李女士在賣房子的時候,找到另外的人假冒前夫吳某身份,用偽造的吳某身份證和簽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李女士的前夫吳某,向魏先生出示了他與李女士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協議約定: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處置該處房產。本報樓宇熱線欄目去年曾做報道。
   律師說法交易屬合法有效
   當初,記者就此采訪了房產交易中心有關人士,該人士認為,這起糾紛的主要責任在賣方,辦理過戶者與身份證上照片一致的情況下,房產交易中心也無法辨別。
   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所劉景昆律師和山東北極之星律師事務所趙德基律師等均分析認為:魏先生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過程中,既不存在重大過失又不存在惡意,因此其與李女士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標的房屋產權已過戶,該合同已履行完畢,魏先生已合法擁有標的房屋的所有權。
   后來的事情一波三折,李女士的前夫吳某先后三次將魏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撤消其房產證,但是均在判決前主動撤訴。
   最新進展房產證面臨撤消
   但在不久前,事情卻出現變化,房地產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通知魏先生說準備撤消房產證,原因是李女士的前夫吳某做了司法鑒定,證明過戶簽字的不是他本人,按照規定用虛假材料過戶的房產證應該撤消。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一位科長拒絕接受記者的采訪,另一位負責人則表示,如果對撤證不服,可以到有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如果對行政復議結果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打官司。
   魏先生表示,他當初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都是按照房產部門的規定提交的證明材料,由房地產交易中心審查合格后辦理的房產證,現在撤證給他造成的損失誰來承擔?他用畢生積蓄購買的房子難道說沒就沒了?他的權益誰來保護?魏先生期待有人能幫他討個說法。如果哪位律師愿意為魏先生提供法律援助,請與本報樓宇熱線(8762259/2933513)聯系。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