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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2月21日電 我國將建立統一的司法鑒定管理體制,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可以設立司法鑒定機構,但不得向社會提供司法鑒定服務。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不再保留司法鑒定機構。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機構,實行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相結合的制度。 & nbsp;司法部部長張福森在21日召開的全國司法廳(局)長會議上介紹,將要推進的司法鑒定體制改革對建立科學的司法鑒定管理體制,維護司法公正,將起到重要的推動和保障作用。 張福森介紹,下一步要在這些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對司法鑒定工作進行規范。一要根據司法鑒定立法進程,抓緊進行配套制度建設,初步建立起反映司法鑒定工作發展規律、有利于保障訴訟順利進行的司法鑒定制度體系。二要依法加強對司法鑒定機構和執業人員的管理,包括根據新的管理體制對現有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規范和監管,做好執業核準工作,加強對鑒定活動的規范和監督檢查。三要緊緊圍繞提高司法鑒定質量,大力推進司法鑒定技術研發和技術規范的標準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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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福森介紹,下一步要在這些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對司法鑒定工作進行規范。一要根據司法鑒定立法進程,抓緊進行配套制度建設,初步建立起反映司法鑒定工作發展規律、有利于保障訴訟順利進行的司法鑒定制度體系。二要依法加強對司法鑒定機構和執業人員的管理,包括根據新的管理體制對現有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規范和監管,做好執業核準工作,加強對鑒定活動的規范和監督檢查。三要緊緊圍繞提高司法鑒定質量,大力推進司法鑒定技術研發和技術規范的標準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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