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是我們最為隆重的傳統節日,回家過年造就了一個有“中國特色”的運輸市場。在世界交通運輸的歷史上,任何國家都沒有過這樣的經歷,每年總會有1個多月的時間,海陸空的運量超過10億人次!
我們無法得知“春運”確切的緣起;然而,我們每年卻都會被告知一個有確切起
止的春運期。2005年的春運期從1月25日起至3月5日止,其中節前15天,節后25天,一共40天。緊接著,各地的“漲價方案”紛紛出臺。12月21日的《信息時報》說,廣東春運汽車票價最高上浮65%。
官方如何確定這個春運期,想必自有一套“科學”的理論支撐。問題是,給春運定個40天,究竟又有多大意義呢?加強安全監管?這本來就是有關部門的職責,沒理由到了1月25日那一天,才著急慌忙地“高度重視”起來。確保旅客回家團圓?這和有沒有一個春運期,根本就不搭界……想來想去,為春運定日子,最大的意義莫過于漲價了。
說白了,春運期就是廣大旅客的“劫”,就是交通運輸者的“節”———春運這40天,就是車票漲價期。
也許是經歷漲價經歷的太多了,雖然抑制不住漲價,可每次也會問個為什么。憑什么一到“規定”的40天,海陸空就全部漲價呢?依靠提價來調節旅客流量的說法,其效果如何,明眼人不問可知。相反,這明明是趁“節”打“劫”———“規定”出來的“節”。春運期間,旅客大增,這本身就足以增加許多收益,不提價也能賺個盆滿缽滿。
給春運“規定”日子,也就是給漲價“規定”日子。如此“規定”,還是沒有的好。(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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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林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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