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北京12月15日訊 日前,我國2004年10萬名新技師培養計劃如期完成,標志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全面推動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改善我國高技能人才的總量和結構、解決人才短缺問題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高技能人才包括技術技能型、知識技能型和復合技能型人才。全國人才工作會議將高技能人
才納入國家“人才強國戰略”總體規劃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通過制定政策、完善措施,從培養、選拔、評價、使用、激勵、交流、保障七個環節入手,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步伐。在高技能人才培養方面,首先啟動了“三年五十萬新技師培養計劃”,提出從2004年到2006年,在制造業、服務業等技術含量較高的行業中,加快培養一批高技能型人才,帶動高、中、初級技能人才的梯次發展。為全面推動這項工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有關軍工、機械、電力等行業和信息產業部等部門又啟動了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以形成培養快、使用好、待遇高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機制。
為暢通高技能人才成長通道,各地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統一部署,積極建立注重職業能力、工作業績和職業技能鑒定社會化的高技能人才評價體系。鼓勵企業開展企業內技師考評工作,打破區域、比例、學歷、年齡、身份等限制,考評以工作業績為重點,有突出貢獻和業績的職工,不受申報條件的限制。浙江省在杭鋼、衢華兩個大型企業進行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方式的探索時,根據相關職業(工種)資格標準,由企業對申報者經生產現場的能力考核、解決生產問題和完成工作任務的能力、論文質量和工作業績評定,認定具有技師和高級技師任職資格者。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要求各地、各行業普遍建立對高技能人才的激勵機制,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社會地位。許多地區把高技能人才納入各類專家、拔尖人才評選和管理范圍,部分企業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工資分配向一線技術工人傾斜。(張向永)
特約編輯:張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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