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丹東訊(記者 椏楓 通訊員
李志成)刑場上,射手已舉槍到位,只要一扣扳機,這個背負著“女兒”命案的女人,就將赴黃泉。
突然,該女犯猛回過頭,向現場的法官大喊:“我要檢舉一起‘重大殺人案’……”
廁所里 女孩慘死干媽刀下
現年30歲的呂艷,兩
年前與婷婷(化名)的母親相識,因投緣兩人很快結為干姐妹,婷婷的母親也讓女兒認呂艷做干媽。
去年12月18日下午,呂艷帶著11歲的婷婷去吃飯,吃完后又送婷婷回家。路上,婷婷纏著呂艷去喝咖啡,呂艷有些不耐煩,便拒絕了婷婷的要求。
兩人走了一段路后,婷婷又拽著呂艷一同去廁所,不料婷婷一個不小心,將呂艷的背包帶拉斷。呂艷有些惱火,便在廁所里與婷婷發生爭吵。二人越吵越兇,氣急敗壞的呂艷狠狠地捂住婷婷的嘴和鼻孔,在遭到強烈地反抗后,她抽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連刺婷婷10余刀。可憐的婷婷倒在了血泊中……
第二天,公安機關將呂艷從藏匿處抓獲。今年4月30日,丹東市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呂艷死刑。
執行前 “檢舉”重大殺人案
今年10月18日,法官向呂艷下達了執行命令后,在執行死刑時,女犯高喊要檢舉重大殺人案,于是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現場指揮當機立斷,暫停執行,經請示省高法后,向呂艷下達了暫緩執行死刑令,并將她帶出刑場,易地羈押。
查真相 為茍活編造假檢舉
隨后,法院、公安與檢察機關對其檢舉的情況,進行認真調查取證。經查,呂艷檢舉的所謂“涉嫌重大殺人案”查無實據,純屬捏造,是妄想以此延緩執行時間。
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呂艷恢復執行死刑,立即執行。
近日,在極度空虛和恐懼中茍活了一個多月的呂艷,被第二次押赴刑場,執行槍決。來源:華商晨報
責任編輯:孫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