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關,又是欠薪與討債新聞集中出現之時。當下最搶眼的新聞當屬熊德明熊大嫂千里赴溫州替同鄉討欠薪。
去年10月24日,出了個“溫總理替熊大嫂討薪”的新聞,熊大嫂由此被CCTV評為“年度經濟人物”,并進城干上了拿工資的活兒。大約十來天前,熊大嫂辭職回鄉重新干起了養豬的營生。
沒料想,熊大
嫂家的豬舍還沒拾掇停當,她卻東飛溫州,做起了在溫州打工的同鄉的“維權代表”。從已見報的各種信息看,熊大嫂東行并非“主觀故意”,當“維權代表”并非她的本意。她是由重慶的記者和律師們“簇擁”著飛抵溫州的。
說是替同鄉討欠薪,不如說是重慶一些媒體想借熊大嫂之“聲望”制造出一樁“大新聞”——這件事“策劃”味兒太濃。
從熊大嫂到溫州后的一系列行為看,眾記者(包括背后的媒體)們如此“惡炒”,簡直是在“作賤”這位樸實的農家婦女。
有的讀者也許不明白,但記者們不會不明白——甚至必須明白(否則就不是合格記者),替人維權總得具備基本的法律常識,此其一。其二,社會法治建設已在國內啟動多年,法律常識表明,替人做維權代理人如今還得講究個“主體資格”。僅上述兩條,別說是吃記者飯的,就是一般人,也理當知曉這事兒不是熊大嫂所能干的。這出“荒誕劇”有違中國社會法治化進程的客觀需要,除了“添亂”、“搗亂”和無聊的搞笑沒有別的。
討薪是有正道可走的。這個正道就是借助工會、商會、調解部門、仲裁部門、法院等渠道,以行政規章、勞動合約和勞動法規為依據,依靠勞動監察、司法介入等正當手段討薪。不否認許多時候有正道不“通暢”,或者“通行費”太貴外加“通行時間”太長,甚至還有一時半會兒“走不通”的情況,但無論何種情況,媒體若想對社會弱勢群體諸如討薪之類的正當之舉提供強有力的輿論支持,則當從揭示正道為何不通、披露相關責任方特別是其中的行政責任方如何少有作為甚至不作為、揭露不法企業主之種種“劣行”,迫使各相關責任方進行制度改進和職能強化的角度加強報道,說什么也不該拉著老實本分的熊大嫂作為彰顯“本報”民本價值立場的“道具”。
欠薪并非溫州一地,作為目前的一大“中國特色”,從追討的環節緩解此焦點矛盾很有必要,卻終究是治標之策。前不久官方公布了建筑行業(國內欠薪重災區)欠薪的統計分析,30%的“債務人”是在建或已竣工的政府工程項目的業主,即地方政府是實際“債務人”;余下的70%中,又有一半欠薪的項目是地方“形象工程”或“政績工程”。可見,減少欠薪亟須從地方政府帶頭講誠信著手。而在這個層面上講誠信,首先又在于地方政府能否減少參與乃至直接從事微觀經濟活動的“熱情”與“喜好”。
“荒誕劇”與“惡作劇”之間有時只有一步之遙。這些天熊大嫂在溫州所出的種種“洋相”正在告訴人們,這出“荒誕劇”正演變為傷害熊大嫂的“惡作劇”。在這里,我認為還是趕緊讓熊大嫂回家去的好。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