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周末,老公對女兒說:“走,爸爸請你去吃肯德基。”女兒高興地跳了起來,我問老公:“你發了加班費?”老公含糊地答道:“得了一筆外塊。”再問便不答了。
等與女兒吃完了飯,老公才說:“我今天收到一筆稿費,
寫的是我的名字。”我立刻反映過來:“來稿費了,那是我寫的,你憑什么就自作主張了。”老公問:“是你的嗎?為什么用我的名字?”我說:“好玩唄。”老公說:“那就不能證明是你的了。再說了我不知你胡亂寫了什么,萬一損壞了我的名譽怎么辦?這點稿費就做補償吧。”
我咬著牙說:“這次算了,以后我再也不會用你的名字了,我用女兒的名字。”在一旁的女兒開口了:“媽媽,如果稿子登了,我是不是也可以像爸爸那樣要名譽損失費?”
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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