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11月20日訊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日前要求,各市要抓緊制訂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意見和操作辦法,確保年底前全面推開。屆時,我省大部分地區人均保險金可達到4萬元至5萬元。
省政府出臺的《關于建立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見》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
,經依法批準,由當地國土資源部門實施統一征地,失地時享有第二輪土地承包權,失地后人均農業用地較少的在冊人員,均應列入保障對象。
《意見》提出,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金由四部分組成:征地費用、政府補貼、勞動保障部門出資和個人出資,其中政府出資部分將不低于保障資金總額的30%。這些資金全額到位后,大部分地區人均保險金可達到4萬元至5萬元。在保障形式上,凡符合要求的失地農民,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下人員按當地測算標準一次或分次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建立個人專戶和統籌賬戶。交費對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開始領取養老金。繳費對象未達到領取年齡死亡后,其個人專戶中本息可依法繼承。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要求,隨著我省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失地農民的問題將會更加突出。各市要抓緊制訂具體的實施意見和操作辦法,以點帶面,確保年底前全面推開。(劉玉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