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房地產市場的不規范以及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商品房的投訴一直是社會投訴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其中,尤為突出的是房地產開發商利用購房者知識的缺乏,在公攤面積上設置陷阱,誤導購房者,使其作出錯誤的選擇,甚至上當受騙。 陷阱一
刻意隱瞞
開發商在銷售商品房時,其導購人員只介紹商品房是如何好,商品房建筑面積是多少,卻故意不告知購房者公攤面積的真實情況,匆忙間就讓購房者簽下定金合同,定金往往是上萬元。
當購房者在繼續了解商品房面積的具體情況后,發現商品房的套內面積特別是使用面積不像想像中那么大,不想購房時,定金則拿不回來。
陷阱二
惡意誤導
一些開發商故意采用不正確的方法把公攤系數算小誤導購房者。例如,一棟房子的總建筑面積是20000平方米,總套內面積是16500平方米,總公攤面積是3500平方米。按國家規定商品房公攤面積系數=整棟公用建筑面積/整棟套內建筑面積,公攤系數是21.2%左右。假如在這里買一套套內面積為120平方米的房,所得公攤面積是25.44平方米,房屋銷售面積是145.44平方米。一些開發商的算法是總公攤面積除以總建筑面積結果是17.5%,事實上開發商在銷售房時給這一戶的公攤面積也是25.44平方米。
開發商故意不正確算小公攤系數,并且在購房定金合同中往往只寫房屋的總面積,消費者跟其他開發商的樓房相比覺得劃算,就作出購買的決定,簽下了定金合同。
按照國家規定,房屋銷售面積(又稱房屋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分攤的公用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面積。開發商正是利用購房者對商品房知識的缺乏而采取故意隱瞞或模糊的方法誤導購房者,使其上當受騙,作出錯誤的選擇。
提醒
對此,消費者委員會提醒消費者購房簽訂定金合同時一定要知道這幾個數據:一是房屋建筑面積;二是套內建筑面積;三是公攤面積,四是公攤面積的算法。這樣才能作到購房心中有數。嶗山工商分局魏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