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范大學部分學生停課義務獻血,凡是稱自己來例假的女生都必須在校醫院內脫衣檢查,以決定是否獻血。這是義務嗎?單位的權力為何這樣大?
首都師范大學外語學院與美術學院部分大三和大四的學生停課義務獻血。活動中,凡是稱自己來例假的女生都必須在校醫院
內脫衣檢查,以決定是否獻血。負責學校獻血活動的保健科周大夫稱,這樣做是為了防止有些學生謊稱來例假逃避獻血(《京華時報》11月13日報道)。
說實話,這樣的新聞已經不能讓我憤怒了,我們已經見慣了單位對個人的權利的無視:我們曾經結婚要單位出證明、懷孕生養要單位出手續,生老病死都在單位的影響下進行。國家通過控制一個個單位(學校也是廣義單位之一),而控制著每個具體的人。很多的單位領導也就習慣于對單位成員進行全方位的控制了,在這樣的思維下,要求單位的成員-----學生脫褲檢查也就是一種必然了。
但是時代不同了,市場經濟與人權保護強調保護人的主體性,重申了單位與個人之間是平等的契約關系,而不是主奴依附關系。可是,有很多人不習慣于現在時代的要求,而總是用過去計劃經濟時代的眼光看待單位與個人的關系,否認個人的人格獨立,而將單位的意志凌駕于個人自由之上,筆者稱之為“單位自大癥”。這是民主與法制,及人權保護的敵人,是我們這個時代必須廢除的落后做法,因此,我們國家正在改變單位對個人全面控制為對人們的職業(學習)活動的控制,恢復單位與成員的平等地位,如結婚不再需要單位出證明,就是這樣努力的一部分。
但是,我們必須警惕的是,單位制度在國家法律中弱化的同時,在現實中單位制度卻有著強化的趨勢,比如該大學為何能夠要求女大學生脫褲檢查,就是因為其掌握著發放畢業證書的權力,這樣的權力足以影響學生的一生,從而使得學生無法獲得與單位平等的權利,因此單位(學校)借此權力,也就可以對學生提出有悖于常理的要求了。強化往往還體現在,一些單位利用自己的經濟優勢,而強化對成員的控制,比如一些單位利用開除等威脅,而對員工進行搜身等等。
這樣的個案告訴我們,盡管我們經濟中計劃經濟的色彩越來越少,但是單位通過控制優勢資源而使成員處于不利地位的“單位自大癥”的土壤仍然存在。我們必須利用法律的武器來鏟除這樣的土壤,強調人權保護,從而形成真正的單位與成員的平等關系,讓單位真正成為職業與學習的場所。(鄒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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