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報11月18日訊(記者 劉玉波) 備受市民關注的國有公園向市民免費開放晨晚練政策終于“落地”!記者今天晚上獲悉,濟南市園林部門制定的《關于市屬公園對市民晨練和晚練活動免費入園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今天正式出臺,從11月20日起開始執行。按照這一規定,大明湖、趵突泉和千佛山等八大市屬公園(風景
區),除春節、“五一”和“十一”兩個黃金周以及舉辦大型游園活動或遇有特殊情況外,市民均可在每天早晚規定的時段內免費入園進行晨晚練。
《規定》中指明,市民晨練、晚練活動免費入園的公園(風景區)有大明湖風景名勝區、千佛山風景名勝區、植物園、環城公園、中山公園、百花公園、英雄山風景區和森林公園等市屬八大公園。
免費入園晨練、晚練的時段為:3月1日至10月31日,早晨5:00至6:30,晚上7:30至9:00;11月1日至2月28日,早晨5:00至6:30,晚上7:00至8:30。《規定》同時提出,為確保安全,在春節、“五一”、“十一”黃金周期間以及舉辦大型游園活動或遇有特殊情況時,暫時停止入園晨練、晚練,暫停時間以公園告示為準。
晨練、晚練人員應憑本市居民身份證、工作證入園;晨、晚練期間謝絕旅游團體入園;老弱病殘及未成年人入園晨練、晚練期間需有監護人陪伴,無監護人員陪伴謝絕入園。
為保證晨練、晚練人員的人身安全,晨練及晚練人員應在劃定的區域(見公園晨練、晚練區域范圍)內活動,不得在公園內聚會或集會。文物場館及古建筑受到保護,晨練、晚練禁止入內。
《規定》還明確:晨晚練期間,發生人身意外事故,由本人負責;當客流量大到公園設計荷載容量時,為保證游客安全,應停止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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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23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1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山東省全民體育健身條例》第二章第十八條規定:政府投資興辦的公園應當對公眾晨練和晚練活動免費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