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據報道,一位剛畢業的女碩士生,聲稱沒學到應有的知識,將母校告上法院。據她說,在讀書期間有1年多的時間未得到導師任何學術上的指點,導師沒盡到對研究生的培養責任。自己雖然拿到了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但根本沒有達到真正的研究生水平。因此,她要求索回所繳學費。
面對訴訟,首先應
該反省的應該是校方
羅沖(公司職員)這位女碩士剝開了某些偽裝:一些高校確實存在著嚴重的注水現象。我們不奢望她的訴訟能取得徹底的勝利,但她至少把那些見不得人的臉嘴暴露在了陽光之下,并狠狠地抽了幾個耳光,應該有人為此感到羞恥。
肖曉(德興花園讀者)我聽過不少讀研的同學大倒苦水:一是擴招后,不少導師同時帶十幾、二十幾個學生。嚴重超載的“師”哪里還能認真地“導”?二是導師們都忙于自己的項目,有時甚至幾個項目同時“開工”,導師們成了包工頭,研究生們就成了廉價的甚至免費的高文憑雜工、智力苦工;三是導師們都太忙,昨天這里講學,今天那里指導,明天要去參觀,后天又要為產品推介,極少有時間指導弟子們。
這樣的研究生能學到多少真東西?說研究生學習主要靠自己不是沒道理,可在許多節骨眼上,有導師指導,站在導師的肩上,少走彎路,研究生不是能看得更遠,學得更多嗎?再說,如果只是招了研究生去做幫手,在學術上并不認真指導,還要導師干什么?還去讀研究生干什么?
小寶(在讀研究生)拋開輸贏不談,這場官司除了喚起學生自我維權的意識之外,它更明確告訴各高校:研究生培養決不能“蘿卜快了不洗泥”,文憑的水分該下大力氣擠擠了。如果一個學校不能夠做到這一點,僅僅以一張有水分的文憑將學生打發了事,是對學生權利的漠視,也是對教育的褻瀆。
張海祥(廣告公司職員)我們總是在堅決打擊假文憑,卻從來就忽視了身邊的“水文憑”。君不見,只要錢一交,幾個月速成培訓就能得到一個大專、本科的頭銜?假文憑可惡,但一旦發現即原形畢露。而“水文憑”更可惡,因為你無法確定它究竟有多少水份,而且社會認可,于是更可以濫竽充數了。我非常佩服這位女碩士生的勇氣,敢于跳出來拒絕“水文憑”!
小石潭(編輯)你千萬別驚訝,此前早有跡象:一是不斷有大學生借媒體上呼吁“教授不要逃課”;二是家長憤怒質問學校“大學該上幾天學”。學生呼吁——家長質問——畢業生狀告,這是他們訴求得不到滿足后的自然結果。到了這個地步,學校還能不反思嗎?
蘄春(藍天綠都讀者)在我看來,這個女碩士首先是一個誠實的人,她勇于承認自己學藝不精。在許多人在為能輕輕松松混到一張研究生文憑而竊喜不已的今天,她卻不合適宜地宣稱“自己雖然拿到了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但沒有達到真正的研究生水平”,對于她的誠實宣言,我們的高校乃至教育主管部門是不是也應該給予起碼的、積極的回應?
研究生又不是小學生,學得不好應多從自身找原因
何毅(自由職業者)從大學開始,學習就應該是自學為主、老師為輔了。這個女碩士在讀期間,學校為她換了三個導師,應該并不是不負責任。就算有個別導師是冒牌貨,但總不會個個是孬種吧?女碩士還是找找自身的原因吧!
曾慧清(教師)學生上了大學就更應該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自主學習很重要,不能完全依賴導師。不知道這位女碩士生是怎么學習的,有沒有問問自己,在這一年多的時間里,你主動找導師了嗎?這一年多的時間你充分利用了嗎?感覺自己沒有學到知識,也不應該在自己畢業后才想到吧?這不是有點“馬后炮”嗎?為什么不從自身去找找原因?
王錦南(大亞灣讀者)我們常說“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各人”。學習也是這樣,難道教授都得跟著學生進行貼身教育才算是盡到培養責任么?如果這名碩士真的沒有掌握相關知識的話,那也只能承認自己沒有好好學習,而不能無理取鬧,非得說是因為學校的原因而導致自己知識的欠缺。而且,我覺得這名女碩士真是傻得可愛。既然明知自己的知識不足,那就自我充電吧,把知識提高到與學位證一致不是更好嗎?非得大張旗鼓地告訴別人,自己沒有學到知識,不夠研究生的水平。這樣一來,她又如何能就業呢?
這個官司很難打,但值得打
朱壽榮(先科花園讀者)這個官司我總覺得不好打。關鍵是你說“根本沒有達到”研究生水平,這沒有一個衡量的標準。但再難打也是值得的,因為它觸動了目前教育產業最敏感的神經,通過它把一些不正常的現象擺上臺面,是很有意義的。據我的一個朋友說,西安有個名牌大學的分校,其學歷教育就允許學生提前繳一年學費而提前一年畢業。這種荒唐做法,真是只顧經濟效益,而不考慮學生的學業是否合格了。從這個角度來講,對這種誤人誤國的虛假教育訴之以法,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官司的意義不在于導師對學生指導得多與少,也不在于索賠幾個學費,而在于揭露了虛假教育問題。
一言(公司職員)這位女碩士的官司肯定是打不贏的,究竟怎樣才算學到“應有的知識”?別說她提不出來,學校也多半是“跟著感覺來”。沒有標準,讓法院怎么判呢?不過,雖然這個官司肯定打不贏,但卻提出了一個很要緊的問題,就是怎樣管理“自由度”很大的研究生教育,“師傅領進門,修行靠個人”,如果師傅不好好教呢,我們怎樣提高得了“修行”?所以,也得想個法子管管師傅,要達到“學生進了門,好好教才行”的目標。
另一種質疑:狀告母校是不是為了炒作?
楊飛(銀行職員)導師,只是對學生進行輔導和引導,真的學問還得自己去研究,你不可能要求導師向教小學生一樣手把手教你吧,自己沒學好(更何況這應有的研究生水平到底是個什么樣的水平,能界定嗎),卻說是導師、母校的責任。我懷疑這位女碩士起訴的真正目的,我認為她不是為了要回那幾個錢,也不是一定要把矛頭指向導師,而是為了炒作自己,為了吸引眼球,為了使自己出名,畢竟馬上就要找工作了嘛。
(李曉鋒)(特約編輯re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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