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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南民催字第2133號 申請人青島匯德豐貿易有限公司因其持有的銀行匯票遺失,票號為00492877,金額為人民幣4807575.50元,出票人為青島匯德豐貿易有限公司,付款行為中國光大銀行青島市市南支行,收款人為武漢晨鳴漢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人青島匯德豐貿易有限公 司申請公示催告,本院決定受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四條的規定,現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利害關系人應向本院申報權利。屆時如果無人申報權利,本院將依法作出判決,宣告上述票據無效。在公示催告期間,轉讓該票據權利的行為無效。 特此公告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申請人青島匯德豐貿易有限公司因其持有的銀行匯票遺失,票號為00492877,金額為人民幣4807575.50元,出票人為青島匯德豐貿易有限公司,付款行為中國光大銀行青島市市南支行,收款人為武漢晨鳴漢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人青島匯德豐貿易有限公
特此公告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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