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相關資料顯示,因社會壓力增大,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人數持續上升,因未及時進行心理治療演變成精神病患者的人數也持續上升。目前,山東省精神衛生中心每月接納的精神病患者高達一百五六十人。
據該院主任醫師唐茂芹、焦志安介紹,通常所說的精神病是指情況嚴重的精神病,嚴重的精神分裂癥可出現傷
人情況,歇斯底里癥患者在出現意識障礙時也可傷人,有的患者甚至將人群想像成一片西瓜而揮刀亂砍,或是想像成仇人殺掉。精神病治愈后復發幾率也很大,病人在出院后很長時間內要堅持服藥進行鞏固治療,否則在停藥后兩個月到半年內復發。
據了解,因為多數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屬一般都會對外隱瞞病情,因此衛生部門對濟南到底有多少精神病患者還沒有具體的統計數字。由于大多數患者姓名、住址等都是假的,造成病人出院后醫院無法與之建立起聯系,后續治療無法實施。另外,目前還沒有相關法律對這一弱勢群體進行保護,也沒有任何資金救助,一些患者最后因資金不足不能堅持長期治療,很多病人出院沒多久病情就復發。
據有關專家介紹,英國于1880年頒布了《精神錯亂者法》,開了精神方面立法先河。我國于1985年開始著手起草《精神衛生法》,但至今該法未能出臺。按照國際慣例,精神病的防治費用主要由國家承擔,但若出現意外則由其監護人承擔相應責任。而在我國,是否由地方政府來承擔患者治療費用成為立法的瓶頸。
本報記者王曉鵬桑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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