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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閻樓鄉一農民指著被雨水浸泡的棉田憂心忡忡。今年秋季,蘭考部分鄉鎮因大雨而受災,農民們說,不知今年還能不能領到減災款。本報記者郭建光攝
●河南蘭考眾多農民沒有足
額領到減災款,鄉鎮承認有“扣除”行為
●各鄉鎮用減災款“抵頂”農業稅現象嚴重,專家認為是“變相收稅”
9月8日,78歲的樊振忠滿臉笑容,說到高興處,雙手就開始比劃:“總書記一直握著我的手,說災區人民受苦了,黨和政府一定讓災區人民過上一個好年。”
樊振忠說的是2003年12月16日的情景。當天,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到蘭考黃河灘區視察時,樊振忠有幸成為與總書記直接對話的普通村民之一。
“我當時向總書記提了很多問題,包括種子問題、糧食問題、災民的安置和補償問題等。總書記聽我說完后,就對在場的官員說一定要在短期內解決。官員們都表示一定會做到。”
樊振忠所在的谷營鄉金廟村位于黃河灘區,10個月前,黃河決口漫灘,金廟村等灘區村莊成為災區。胡錦濤視察后不久,國家下撥的減災款開始陸續發放。在坊間,人們口耳相傳的是“總書記給蘭考人民帶來了救命款”。
然而,記者日前重訪蘭考時,卻發現減災款出現了被截留扣除的現象,很多村民都沒有足額領取到減災款。
“總書記帶來了救命款”
胡錦濤離開蘭考24天后,蘭考縣財政局統一部署落實農業稅災歉減免工作,要求全縣16個鄉鎮財政部門在年末歲初將1575萬元(其中75萬元為附稅)減災款發放到戶。而此時,距離春節不到半個月。
減災款與蘭考縣的災情有關。作為國家級貧困縣的蘭考2003年又遭受干旱、洪澇等多種自然災害。
蘭考縣民政局提供的一份材料顯示,去年夏糧嚴重減產,農業經濟損失1458萬元。入秋后連降大到暴雨,造成大面積農田積水,秋作物被淹絕收,住房倒塌損壞嚴重。2003年9月18日、20日,黃河谷營灘區生產堤兩處決口,洪水漫灘。全縣65萬畝農作物受災,成災53萬畝,絕收37萬畝,倒塌房屋5501間,經濟損失達5.45億元,農業經濟損失2.3億元。
由于減災款的發放距胡錦濤蘭考之行后不足一個月,因而胡錦濤蘭考之行與減災款的發放在蘭考坊間被理解為因果關系,減災款也被村民們稱為“救命款”。
“要不是總書記來的話,減災款還不知道何時才能發下來。老百姓根本不知道有減災款這回事,大家都說是總書記給我們帶來了救命款。”9月7日,蘭考縣張君墓鎮馬莊村民楊根啟說。
金廟村的樊振忠也是這樣的說法,樊振忠說:“我們過年都吃上餃子了,每人還起碼有2斤大肉吃,這不都托了總書記的福了。”不過,蘭考縣有關部門并不贊同坊間的這種說法。
蘭考縣財政局農稅股股長袁忠田說,減災款于去年11月底就到位了。“減災款一到位,我們就馬上部署安排發放,絲毫也不敢耽誤。”“總書記沒來之前,我們已經做了很多工作。”蘭考縣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杜玉斌表示,總書記來前來后,工作變化不是太大。
不明不白被扣8元
按照蘭考縣有關部門的說法,去年下撥的減災款在春節前就統一下發了,老百姓都很滿意。然而記者采訪時,接觸到的群眾卻并不這樣看。
58歲的張君墓鎮馬莊村村民代劉氏記得當初發放減災款的情形:“馬上就要過年了,鎮里的干部來發的。”“當時就在那里擺了一張桌子,誰領錢誰簽名。表格上寫著發18塊錢,實際上我們只領了13塊錢,鎮里的干部一定要我們簽18塊錢。”代劉氏說,她全家一年的收入只有1000多塊,5塊錢對她很重要。“不明不白地被扣了錢。大過年的,5塊錢可以吃上一頓肉哩。”
按照蘭考縣財政局出臺的《蘭考縣農業稅災歉減免分配意見表》,張君墓鎮人均減免的稅款為21元。代劉氏并不知道,除了這5元錢,此前她已被鎮里扣過了3塊錢。
張君墓鎮黨委書記李改民解釋說,因為有不少農民欠農業稅,所以鎮里在發放減災款時就先扣除了一部分抵農業稅,剩下的錢再平均發放。后來扣的5塊錢,李改民說是償還拖欠包工頭的工程款。
按李改民的說法,“普九”期間,因修建校舍,張君墓鎮總共欠下包工頭工程款390萬元。去年8月份,張君墓鎮召開一次人大會議,會議通過了2003年下半年人均集資5元,償還拖欠包工頭工程款的決議。
“大部分村都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收到了錢。”李改民說,部分村由于領導干部沒有嚴格執行“一事一議”的程序,錢沒有收上來。所以,村干部就在這次(發放減災款)將5元錢扣除了。
“救命款”被償還工程款
作為蘭考縣人口最多的鄉鎮,張君墓鎮下轄50個行政村。記者了解到,各村被扣除減災款的數額并不一致。比如在后楊莊村,就有一些村民反映他們并沒有領到一分錢的減災款。
村民居國宇說,在減災款發放之前,村里搞“一事一議”,要每人交15塊錢修村里的公路。“好多人都沒有交,結果就在這次減災款中扣除了。”
記者手中幾份集體簽名的材料表明,張君墓鎮的曹李村、馬莊村、三營村也有數百名村民未能領取到減災款。理由同樣是村里搞“一事一議”時,村民沒有交錢。
但張君墓鎮很多村民卻向記者反映,他們村根本沒有召開過這樣“一事一議”的全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
“鎮政府實際上截留了減災款。”32歲的馬莊村民楊根啟認為。張君墓鎮黨委書記李改民對截留的說法予以否定。“截留的說法我不贊同。這是高壓線,誰敢去碰?國家的政策我懂。”李改民說,鄉鎮工作中出現一些失誤是在所難免的。
“有些村工作不規范,可能扣除了部分減災款,但這只是個別現象。”也有村干部不認同李改民“村鎮個別干部扣除減災款”的說法。9月7日,馬莊村村委會主任馬建志就表示,減災款根本不經過村干部的手,“村干部只是幫幫忙,所有的事情都是鎮里的干部做。”
減災款“抵頂”農業稅
按張君墓鎮黨委書記李改民的說法,張君墓鎮扣發的減災款有兩個去向,一是償還拖欠的工程款,二是“抵頂”拖欠的農業稅。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鄉鎮挪用減災款的現象并不普遍,但“抵頂”農業稅的現象卻非常突出。記者走訪的16個鄉鎮數十個村莊的村民都沒有足額領取到減災款。
蘭考縣財政局局長魏隨安對此的解釋是:“抵頂就是因為部分村民沒有納足農業稅,鄉鎮政府就從減災款中扣除了。”
以小宋鄉為例,《通知》規定,小宋鄉共計減免的稅款為106.5萬元,人均減免的稅款是24元,但實際發放到村民手中的是11.88元。鄉政府截留50余萬元。對此數字,小宋鄉黨委副書記房文升予以承認。
“老百姓欠農業稅太多。”房文升解釋說,由于村民欠農業稅,鄉里欠了高達1000多萬元的外債,實在無法償還,收又收不上來,只好從減災款中扣除一部分。“鄉里也是沒有辦法,否則不會出此下策。” 房還表示,小宋鄉和張君墓鎮的做法一樣,鄉里先扣除一部分拖欠的農業稅后,就平均發放了減災款。
“這里邊肯定有不公平的地方,但鄉政府也是無可奈何。”房文升說,“結果還是挺不錯的,老百姓都還比較滿意。”
然而記者從幾位知情人士那里得到的可靠材料表明,小宋鄉以及張君墓鎮馬莊村、寧莊村、曹李村、后楊莊村等都足額完成了農業稅,根本不存在拖欠農業稅的現象。
張君墓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員也證實,張君墓鎮拖欠農業稅的行為幾乎不存在。
扣發的減災款估計在500萬
與小宋鄉、張君墓鎮一樣,蘭考縣多數鄉鎮采取了“平均主義”發放減災款的做法。
9月15日,紅廟鎮牌坊村村委會主任郭大要介紹,牌坊村納稅人口有1333人,每個人發放的減災款是11元,牌坊村發放的總款項為14663元。但按照蘭考縣財政局的《通知》,紅廟鎮人均減災款應發19元。這樣一來,僅在牌坊村,紅廟鎮政府就“創收”了1333×8=10664元。
郭大要算了這樣一筆賬:整個紅廟鎮共有49366納稅人口,按“平均主義”每人從減災款中“抵頂”農業稅8元,則整個紅廟鎮“抵頂”的減災款應在49366×8=394928元。
“紅廟鎮和小宋鄉扣發的減災款就已經近百萬元。全縣16個鄉鎮,假設按每個鄉鎮(扣發)30余萬計算,鄉鎮政府共扣發的總數應該在500萬元之上。”一位鄉鎮干部透露,由于各鄉鎮的分配原則不一樣,所以很難統計到底扣除了多少。
“保守估計也不會少于500萬。”
蘭考縣財政局局長魏隨安表示并不清楚全縣減災款被扣發的數額。但他很肯定地認為這些錢并沒有到縣財政局。“各個鄉鎮政府都是一級政府,都有財政所,估計這些錢都流入了鄉鎮財政所。”
財政部印發的《農業稅災歉減免財政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農業稅災歉減免資金專項用于受災地區農民的農業稅減免,受災農民為該項資金最終受益者。”而一些接受記者采訪的蘭考縣農民則認為:“當地鄉鎮政府才是最大的受益者。”
“抵頂”農業稅是否合法
對于各鄉鎮用減災款“抵頂”農民拖欠農業稅的做法,蘭考縣財政局予以認同。“這項規定是有據可依的。”9月14日,蘭考縣財政局局長魏隨安說。
魏出具的豫財辦明電(2003)60號“內部明電”中有這樣一句話:“對欠交農業稅的農民,沖減其尾欠稅款,待此次減免工作結束后,將正稅解交入庫。”“這就是依據。”魏隨安說,“農業稅是農民應盡的義務,每個農民都應該繳納稅款。如果農民欠繳農業稅,可以從減災款中扣除。”
但財政部發布的《農業稅災歉減免財政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各地要加強管理和檢查,不得截留、挪用或抵扣農業稅災歉減免資金。”《辦法》第十三條還規定:“地方各級財政要確保專款專用。”
對此,魏隨安解釋說,抵扣和抵頂是兩個概念。“抵扣是指將扣發的資金挪作他用,而抵頂是指欠交的農業稅,用減災款資金來彌補。”河南省財政廳稅費改革辦公室主任姬林芳也解釋說,抵頂只能抵頂當年拖欠的農業稅,而抵扣是指可與其他費用相抵。
中國管理科學院農業經濟技術研究所副所長姚監復不同意“抵頂”的說法。姚監復認為,財政是收支兩筆賬,向農民發減災款是支,收農業稅是收,兩者之間不能“抵頂”;另一方面,減災款是中央財政用于受災農民恢復生產,維持再生產,具有救濟性質的款項,當地政府不能隨意動用或者抵頂。
“從文字上看,河南省財政廳以及蘭考縣財政局出臺的文件一定是和財政部發布的《辦法》相沖突的。”9月14日,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阮福金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蘭考縣的做法肯定是不妥當的。減災款是專款專用,最終受益者是農民,而不是地方政府。”“實際上,蘭考縣在變相收稅。”阮福金說。(本報記者
郭建光 河南蘭考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