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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懷德,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司法改革與行政訴訟制度的完善》課題組負責人
本報訊
已實施14年的《行政訴訟法》正面臨一次大的修訂。記者昨日獲悉,一
份歷時三年的國家司法改革重點課題、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司法改革與行政訴訟制度的完善》近日出爐。該課題組負責人馬懷德教授表示,該項目已完成《行政訴訟法》的修改建議稿,現行78條的法律被修改和增加到201條。
馬懷德告訴記者,此次行政訴訟法的修改,在多個方面將有突破,訴訟范圍不僅是現在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還將包括政府機關的一些抽象行政行為(如“紅頭文件”)。同時將明確規定具有公共服務性質的組織(如居委會、村委會、足協等)也可成為行政訴訟的被告方。
記者注意到,該課題組的成員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主任陳斯喜、國務院法制辦呂錫偉司長和中國政法大學的10余名行政訴訟法學專家。
馬懷德表示,十一前他將會把該修改建議稿呈交全國人大法工委。并希望盡快啟動行政訴訟法的修改立法工作。《行政訴訟法》的修改工作已經列入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屬于本屆人大任期內可以提交審議的立法項目。
馬懷德希望,通過此次行政訴訟法的“大修”,能使中國的司法改革得以突破。
修改建議稿解讀
解讀 1
“紅頭文件”也能告
按照現行《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行政相對人)只能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而對行政機關出臺的文件規定等抽象行政行為只能通過其他監督途徑解決。課題組認為,這種受案范圍的限制性規定對保障公民、組織正當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非常不利。因此,課題組建議擴大受案范圍,將所有國家公權力主體與相對人發生的公法上的爭議均納入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修改建議稿還列舉了法院不宜受理的國防外交、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的行為等特殊行政行為。同時取消關于人身權和財產權的限制。
解讀 2
俱樂部可告足協
按照現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如果中國足協對某個地方足球俱樂部做出處罰決定,俱樂部只能通過抗議和行業內部的申訴,很難通過行政訴訟來維權。
現行法律規定行政訴訟的被告是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課題組認為,“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這一概念不科學,應此《行政訴訟法》修改建議稿建議代之以“其他公權力主體”。即所有行使公權力的主體。包括居委會、村委會、律師協會、足球協會等。
解讀 3
民告官可調解處理
課題組認為現行的《行政訴訟法》最大的問題是程序不完備,基于當時立法的客觀情況,沒有規定簡易程序、沒有規定訴訟中的調解、公益訴訟和對制定行政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制度。沒有規定行政附帶民事訴訟。
對此,課題組在修改建議稿中提出,法院在不違反法律、不違背公共利益或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可以對行政案件進行調解。第三人經法院準許可以參加調解。
對話
行政訴訟制度最急需修訂
課題組負責人馬懷德認為,通過修訂該法能使中國司法改革得以突破
馬懷德,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司法改革與行政訴訟制度的完善》課題組負責人
新京報:此次《行政訴訟法》大修的初衷何在?
馬懷德(以下簡稱馬):行政訴訟法實施14年了,這14年正是我們國家在經濟政治文化各方面發生重大變革的14年。我們這次修改的基本出發點,就是著重研究解決行政訴訟法在現實中遇到的困境和障礙。
新京報:課題組對此做了哪些努力?
馬:課題組歷時3年對我國行政訴訟實踐進行了廣泛調查和研究,結合國外的先進經驗,提出了改革完善我國行政訴訟制度的建議,并做了充分論證說明。《行政訴訟法》修改建議稿年初就已成稿。課題組隨后向全國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國務院法制辦、中國法學會、北大、中國社科院等機關和科研機構征求意見后最終定稿。
新京報:課題組為何選擇行政訴訟制度改革作為我國整體司法改革的突破口?
馬:我認為在所有的訴訟制度中,對行政訴訟制度的修訂是最急需的。行政訴訟法解決的是公民個人的私權力面臨公權力侵害時的救濟問題,它的完善和發展能給老百姓提供一個權利維護的平臺,確保國家公權力不會輕易侵犯老百姓權益并且一旦侵犯將受到有效追究。
新京報:這和國家目前打造法治政府的初衷是一致的。
馬:這樣才能更好地制約政府行為,促使其依法行政。
新京報:選擇行政訴訟領域作為司法改革突破口具體表現在哪些方面?
馬:根據研究成果,課題組建議進行法官制度、法院制度和行政訴訟法律這3個方面的改革。法官制度改革,就是要建立法官終身制,確保法官只服從法律;法院審判體制改革,就是要在全國建立巡回法庭和專門行政法院,以此減少地方黨政部門對法院審判案件的干擾;行政訴訟法的改革,就是要擴大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包括將抽象行政行為納入等。本報記者廖衛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