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南京市教育局獲悉,新學期南京市給中小學教師訂立“三要八不準”,進一步規范教師職業行為。在規定中尤其強調了不準教師對所任教學校的學生進行“有償家教”,不準索要或接受學生、家長財物等,對師德提出嚴格要求,違反者將清理出教師隊伍。
在此之前,南京市教育局就提出過“三要五不準”的師德行
為要求,使師德行風有了明顯改觀。今年,南京市教育局進一步加大規范師德的力度,制定出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三要八不準”。“三要”即:班主任每學年要對每一位學生進行家訪;任課老師每學期要與每一位學生進行民主平等的談心;學校每學期要安排教師向每一位學生家長征求意見。“八不準”即:不準發表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對學生有不良影響的言論;不準曠教、隨意停課、調課和對工作敷衍塞責;不準違規加重學生課業負擔;不準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以及用粗魯言行對待家長;不準擅自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及其他商品;不準索要或接受學生、家長的財物;不準對所任教學校的學生進行有償家教活動;不準在教學活動中有使用通訊工具等影響正常教學的行為。
(9月6日《光明日報》鄭晉鳴 陸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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