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6日發布了《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范(試行)》。以學術打假著稱學界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楊玉圣說:“這是中國學術界第一部‘學術憲章’!北本⿴煼洞髮W教授王寧認為:“這個《規范》符合一切正直學者的強烈愿望。”
歷時3年、廣泛征求專家學者
意見建議起草完成的《規范》,對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基本規范、學術引文規范、學術成果規范、學術評價規范和學術批評規范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比較全面地涉及了學術規范的各個方面,具有現實針對性。
對引文問題,《規范》明確規定:“引文應以原始文獻和第一手資料為原則。凡引用他人觀點、方案、資料、數據等,無論曾否發表,無論是紙質或電子版,均應詳加注釋。凡轉引文獻資料,應如實說明!
從事學術研究的最基本規范再次被重申。《規范》正式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襲、剽竊或侵吞他人學術成果!蓖瑫r提出,“應注重學術質量,反對粗制濫造和低水平重復,避免片面追求數量的傾向”。
《規范》對學術成果署名混亂問題作出約束:“學術成果的署名應實事求是。署名者應對該項成果承擔相應的學術責任、道義責任和法律責任!
特約編輯:張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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