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市殘聯、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日前聯合下發文件,在全省率先將失業殘疾人納入失業人員管理范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申請《失業證》。 文件規定,凡具有我市城鎮戶口,持有殘疾人證,有就業能力且有就業要求,無業、無勞動報酬,男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女年滿
16周歲不滿50周歲的殘疾人,均可進行失業登記,申領失業證。登記失業殘疾人將同普通失業人員一樣接受職業指導,參加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的職業介紹和失業登記機構組織或資助的職業培訓,享受促進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失業殘疾人還可以申請《再就業優惠證》。 需進行失業登記的殘疾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殘疾人證、畢業證或學歷證明等有關資料到戶口所在區(市)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申請事宜。其中,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殘疾人,可到各區(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本報記者王萍本報通訊員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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