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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位于青島市濟南路、北京路與河南路交匯口處的河南路東側面、中山路西側面的“江南大廈”項目,經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1999)魯高法執字第23-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青島江南房地產開發公司所有的在建工程“江南大廈”變賣給青島安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原青島江南房地產開發公司持有的編 號(96)建字第75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廢止。 特此聲明青島安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二○○四年八月三日
位于青島市濟南路、北京路與河南路交匯口處的河南路東側面、中山路西側面的“江南大廈”項目,經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1999)魯高法執字第23-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青島江南房地產開發公司所有的在建工程“江南大廈”變賣給青島安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原青島江南房地產開發公司持有的編
特此聲明青島安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二○○四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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