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訊】(記者方興業
通訊員楊云彪)我市將出臺新政策,調高教師工資、津貼,使教師待遇與公務員一致。有關政策即將報市政府審定。這是記者昨天從市人事局給市人大代表的議案答復中了解到的。
在今年初舉行的市三屆人大六次會議上,12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關于在地方性調資中教師應與公務員同等待遇的建議》。建議
指出,教師肩負教書育人的重任,在教學工作中付出了辛勤的勞動。希望我市今后在制定調資政策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確保教師的工資待遇與公務員一致。
市人事局在答復中說,我市歷來在制定工資政策時都注意貫徹尊師重教的精神,如在職中專學校、技工學校、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教師可享受教齡津貼,班主任還可享受班主任津貼;在1995年我市進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中,將上述學校教師的職務等級工資標準在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工資標準的基礎上上浮10%;中小學教師按本人特區津貼標準的10%計發生活補貼。這些政策的實行,均有效保障了教師的工資待遇高于其他單位同資歷同職級人員。而在2002年7月我市建立公務員統一臨時崗位津貼制度時,之所以沒有把包括學校在內的事業單位納入范圍,是因為當時考慮到事業單位改革即將推開,分配制度將與現行的工資福利制度有很大不同。但是,自公務員實行統一臨時崗位津貼制度后,由于市屬事業單位經費多寡情況不一,有些事業單位(包括學校)人員收入水平就有低于公務員的現象。我市人事、教育、財政等部門開展了大量的調研,并多次召開各有關方面參加的座談會。在吸收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統一市直財政核撥事業單位(含學校)崗位津貼的基本意見》。
市人事局還表示,我市今后如出臺新的增資政策,都將會嚴格執行國家《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教師應有的工資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