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7月21日電 近日,國內外一些媒體刊載了有關“英美煙草集團公司已在北京獲得中國中央政府及其相關政府部門批準,將與其在香港注冊的合作伙伴中國東方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建立一家年生產量為1000億支新的卷煙廠”的報道,在國內外引起較大反應。為此,新華社記者21日采訪了國家煙草
專賣局新聞發言人,他表示:國家煙草專賣局近期沒有批準任何一家國外煙草公司在中國境內投資辦煙廠。
他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規定,國家煙草專賣局作為國家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煙草專賣工作;開辦煙草制品生產企業,必須經國家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仍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專賣專營的國家煙草專賣制度,對各類煙草專賣品的生產經營必須依法實行專賣管理,對煙草類國營貿易產品的進出口貿易也必須由中國煙草進出口(集團)公司統一管理和經營。因此,鑒于煙草生產的特殊性,凡未經批準在中國境內新建任何形式的卷煙廠都是我國現行法律所不允許的。他還說,針對我國卷煙市場總量基本飽和、卷煙生產能力相對過剩的實際狀況,國務院在1993年就專門下發通知,明確規定“禁止以各種名義興辦新煙廠、包括合資煙廠”。在這種情況下,國家煙草專賣局始終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從未批準建設新的卷煙廠、包括新建合資卷煙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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