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后,一對學生情侶雙雙失業。在巨大生活壓力下,男友徐果竟打起女友的主意來。他利用女友急于找工作、想掙錢的單純心里,多次以“創業”為借口騙取錢財。
男友數次“創業”騙她六萬
據了解,被告人徐果和其女友余小姐(化名)均為重慶市人,同時也是成都市某學院大學同學
。2002年畢業后兩人建立戀愛關系,為此他們選擇共同在成都發展,但兩人一直未找到工作。2002年10月,徐果突然向余小姐提出,自己與一個叫李察的人已商量好,在四川師范大學校園廣場共同出資購買鋪面。但因資金短缺,要向余小姐借款2.5萬元,并承諾所產生利潤由余小姐、李察三七分成。余小姐經再三考慮,決定與男友共同創業。隨后,她從父母那里要來2.5萬元交給徐果。拿到錢后,徐果又帶著女友到四川師范大學校園內,指了一下即將“收購”的鋪面。對于男友的話,單純的余小姐一直深信不疑。
2003年1月,得逞后的徐果又對余小姐慌稱自己在萬和房地產有限公司找到工作并深得老板信任。老板要把57%的股份轉讓給他,但是自己需要在8年內陸續支付200萬元轉讓費,其中13.8萬元的首付款目前只差18000元。事成后,不僅可以分給余小姐5%的股份,還可讓她擔任公司財務部經理。為了取得女友信任,徐果還偽造了萬和房地產有限公司的印章,并炮制出大量假的文件。在男友百般勸誘之下,想到自己很快就可以獲得職位,余小姐再次拿出1.8現金給徐果辦理股權“轉讓手續”。
2003年4月和6月,徐果又以四川師范大學內的鋪面要辦理產權和裝修鋪面為由,先后兩次騙走女友余小姐1.9萬元現金。
負心男友稱騙錢只因愛女友
2004年1月,當徐果再次捏造事實意圖借款“投資”時,有所警覺的余小姐第一次拒絕了他。對此,徐果當即以女友不信任自己提出兩人分手。余小姐則表示,要分手前徐果應歸還自己先后被借走的6.2萬投資款,對此徐果表示沒錢。于是,余小姐向公安機關報案。徐果于2004年2月8日被公安機關擋獲,經調查,其所騙得贓款6.2萬元已全被耗用。
據了解,余小姐父母家里生活其實非常困難,其父母均是重慶某工廠工人,被騙的6.2萬元全家人一輩子的積蓄。但審訊中,負心男友徐果竟表示自己是因為找不到工作,又不敢跟家里面要錢,怕以后生活拮據女方提出分手,才不得已出此下策。
目前,此案經成都市青羊區法院審理后認定,被告人徐果以非法占有財物為目的,采取隱瞞事實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最后,法院判處徐果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2000元。(青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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