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山東省計量條例》將于7月1日正式實施!稐l例》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商品量和服務量的計量問題作出了詳細的規定,明確指出水電氣熱應按計量表收費,供應單位不得將損耗轉嫁用戶。昨天,市質監局局長王連生通過本報為市民“講解”了《條例》中直接涉及市民生活的有關方面。
管線損
耗不得轉嫁
據王連生介紹,《條例》中明確規定:“供水、供電、供氣和供熱的經營者,應當保證計量器具的準確,按照計量器具顯示的實際量值結算,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管線損耗或者其他設施造成的損耗轉嫁給用戶!
四表必須強制檢定
為有效查堵假冒劣質的“四表”進入百姓住宅,《條例》規定住宅用電能表、水表、煤氣表、熱能表安裝前必須進行首次強制檢定、到期輪換。如果建設單位安裝未經首次強制檢定或者經檢定不合格的住宅用水表、電能表、燃氣表、熱能表的,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鬼秤”最高罰五萬
《條例》還規定,對使用、制造、修理、安裝、改裝計量器具過程中為計量器具增加作弊裝置或者功能的,處沒收計量器具和違法所得,可并處五百元至五萬元不等的罰款。
對銷售偽造、冒用或無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標志、編號和合格證明的計量器具的,處沒收計量器具和違法所得,可并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私自開啟計量器具檢定封印、破壞檢定封緘或防作弊裝置的,可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等。
此外,《條例》還參照國際法制計量的通行做法,將用于行政監測、司法鑒定、公正計量、工程質量監理方面的計量器具納入強制檢定管理范圍,以保證行政執法、行政監管及司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權威性。
市民若有相關疑問,可撥打質監熱線12365。(記者閻格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