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漢城6月24日電
最近,“垃圾餃子”風波使食品安全問題在韓國廣受關注。一些不法企業為蠅頭小利,置消費者的健康于不顧,在食品原料中摻雜使假,制造有害食品。為確保市場上的食品清潔衛生,韓國政府日前出臺了一項綜合整治措施治理有害食品。
有害食品事件頻發暴露出韓國政府部門對有害食品
監管不力。韓國食品衛生監管中的突出問題表現在法制松弛、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為此,韓國政府首先從加強食品監管法制入手,堵塞法制漏洞,使有害食品無法流入市場。韓國將對現有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進行整理修訂,在此基礎上制訂《食品安全基本法》,以提高法制監管的力度。同時,成立由國務總理領導的“食品安全政策委員會”,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的領導。
在韓國,人們將食品衛生監管人員和地方政府疏于執法形象地稱為“軟棉花棍”。即使是不法企業制造了有害食品,監管人員和地方政府的處罰也像用“軟棉花棍”打人一樣不痛不癢。為扭轉現狀,韓國將實施“衛生公務員實名制”和“食品衛生評分制”,以增強執法監管人員的責任。衛生監管人員查驗食品及對有關企業作出評判后,其名將記錄在案,日后發生食品安全問題唯其是問。負責食品安全的各地方政府部門將依據統一的標準,對食物中的農藥殘留量等指標和違例處罰等進行量化評分,每年公布一次,以杜絕各地對食品安全問題處理寬嚴不一造成的食品安全漏洞。
韓國還將嚴格實施食品原產地制度、食品流通登記制度和有害食品回收制度。生產和銷售食品的企業必須標明食品的原產地,對食品的生產銷售單位、名稱、購銷數量、流通渠道、日期以及原料構成等進行法定登記。一旦發生食品安全問題,執法部門可根據原產地標識和銷售流通記錄,責令生產和流通企業追回有害食品。
同時,韓國將實施有害食品傷害賠償和舉報獎賞制。24小時運營的食品安全舉報中心將隨時接受消費者投訴,采取集體訴訟的辦法對引起食品安全問題的不法企業實施判賠,并對舉報食品安全問題屬實的舉報者實行高額獎勵。韓國原先就有懲處制售有害物品行為的制度,但因處罰力度過小而未能對相關企業起到震懾作用。今后,制售有害食品的企業將受到禁止制售食品等嚴厲處罰,還將被處以高額罰款。制售有害食品的企業及其劣跡將隨時在因特網上公布。另外,韓國還將制售有害食品行為定為“保健犯罪”,違犯有關法律的人員將被判處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張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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