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記者從青島工行獲悉,該行現推出專為個人金融結算提供方便的個人支票業務。據了解,個人支票是自然人以其名義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業務的銀行營業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據介紹,個人在申請辦理個人支票業務的
條件是:需在工行的年日均存款余額不低于人民幣五萬元,有合法、穩定的收入,無不良信用記錄,持有我市常住戶口或暫住戶口或一年以上有效簽證和國外護照,并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場所的居民個人均可憑“個人支票業務申請書”和人民銀行規定的開立個人結算賬戶所需的證明文件向工行各支行和分理處網點申請開辦個人支票業務。 申請開辦個人支票業務的客戶應在開戶行預留申請人名的簽名或蓋章,并使用支付密碼。(見習記者王春雷通訊員袁明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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