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病救人、救死扶傷是醫生的天職,然而某些醫生卻違背這一基本的職業道德準則,在暴利的驅動下,將搶救病人生命的責任視為兒戲,不僅給患者及家人帶來極大的不幸,更玷污了白衣天使的圣潔。受利益驅動,腎功能不全患者的禁忌藥力肽流入北京第六醫院重癥監護室(ICU)……
本報訊 家住北京的王某眼下正承
受著不幸的煎熬,他的母親劉女士患腎功能不全,
在北京市第六醫院住院治療期間,醫務人員為其大劑量注射嚴禁用于腎功能不全的禁忌藥,致其于死地。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聞縱橫》記者以此為線索深入調查,掌握制藥企業和某些醫務人員之間的利益鏈條,從而揭開驚人黑幕。
事件回放
劉女士于去年3月12日因患嚴重腎功能不全、糖尿病等病癥入住六院的重癥監護病區,會診時醫生極力推薦一種名為“力肽”的藥品,并講了用此藥的諸多好處,但對此藥的禁忌癥、副作用卻只字未提。不久,醫藥公司的售藥人員竟公然違背進入重癥監護病區必須換衣換鞋的規定,身著便裝直接進入病房,當著醫生的面將5瓶力肽賣給了王某,總計金額1771.65元,單價為354.23元,醫生即將此藥用于劉女士。直到今年劉女士去世的周年紀念,王某在整理其遺物時翻到了力肽的說明書,猛然發現上面禁忌癥一項中清清楚楚地標明此藥“不能用于嚴重腎功能不全”。另外,王某還根據用量的說明,回憶起醫院為劉女士超量使用此藥,而且病歷記錄上也記載著用力肽前,“患者意識清楚,浮腫僅限于四肢,屬中度浮腫”,注射力肽后,病情急劇惡化,病人腫得像一只灌滿水的大水袋,連小便都排不出了。在這種情況下,力肽被照樣注射不誤。病人終于在3月28日去世。
調查:醫院沒有購藥記錄
禁忌藥———力肽到底是通過什么渠道流入六院重癥監護病區的呢?記者在六院的藥檢室和藥劑科的調查表明,六院并沒有力肽的申購記錄、驗收記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力肽屬于申請外購的藥,必須由醫務人員向藥劑部門提出書面的購買申請,并經過一定的申購手續和檢測手續之后,藥品才能進入醫院。那么,醫務人員如果不通過醫院的藥檢、藥劑部門而直接與醫藥公司聯系,是否可以進藥呢?中華醫院管理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絕對不允許的,按照有關法規,這種行為屬非法進藥。顯然,用于劉女士的力肽為非法購進。那么,這又是一條什么樣的渠道,推供藥品的公司到底又是誰,他們和六院醫務人員之間到底有什么利益關系呢?
醫生進藥30元賣給病人380
根據王某提供的藥品發票上的印章,出售力肽的公司是北京華鴻友醫藥有限公司。記者采訪后得知,這家公司只是代理商,力肽是制造商華瑞制藥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人從華鴻友公司拿藥后,親自送到六院的。記者隨即以某醫院醫生的身份與華瑞制藥公司北京分公司銷售部業務員張小姐取得聯系。張小姐明確表示,力肽賣給醫生的單價為30元。再賣給病人單價即為380元。病人如提出自家外購,價錢可便宜二三十元,醫生需提前和張小姐打招呼,張小姐則帶著現金去華鴻友公司買藥,交給病人,然后再從公司劃賬給大夫。張小姐還介紹,除了力肽,還有脂肪乳,單價10元,賣給病人160元;水樂維他(維生素)單價3元,賣給病人20多元;凡命單價1元,賣給病人20多元。
藥品暴利的黑幕僅被揭開一角,足以觸目驚心!受蒙蔽的是特殊的消費群體患者,受傷害的是像劉女士那樣一條條鮮活的生命。醫院、醫生、醫藥公司之間的利益鏈條究竟還有多粗多長?明知是禁忌藥,醫生為何堅持給病人使用?一個被政府相關部門評為“行風管理較好”的醫院,為何對病人如此冷漠?請關注明天本報的后續報道。
責任編輯:原霞